自愿连锁经营业之说法合理吗
关于资本运作的名词理解,资本运作不是一种模式,只是一种行为,建立在资本市场(股市、期货、债券、金融融资放贷等)上的一种商业行为,笼统称为资本运作,不是什么细化的经济模式。更不是什么拉人分钱的游戏。所谓资本运作,必须通过集中资本,在资本市场或者常态市场领域中投资,通过各种经营性手法赚取利润,并将利润返还给集资方,是一个正常的增值过程,运作流程和市场行为和经济密切相关,不是一个天天讲课来人就分钱的游戏,这种东西和资本几乎是没有瓜葛。至于民间资本,我想大部分人都应该记得“豆你玩,蒜你狠,猪肉涨价,油涨价”等等等等的行为,以温州民间资本为主体进行的这种期货市场以外的操作,才是真正的民间资本运作,其流程中体现的关键因素还是增值,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本质。传销里面天天讲课,都是为了约人留人发展人,这是增值还是诈骗游戏,应该很容易区分,每个正常进入过社会工作的人都具备这个常识,只是因为你被诱惑,魔术一样的传销手法让你信以为真。关于虚拟经济的名词,传统的虚拟经济泛指对象,是针对建立在实业基础之上的资本市场的运作行为,而形成的金融性质经济,虚拟经济范畴绝大部分情况下泛指各种金融衍生品的市场行为。在某些场合中,互联网的眼球经济也被归结为虚拟经济之中。如果一定要说传销是虚拟经济的一种变异,也只能说传销人群所拉动的边际效益所导致的虚假繁荣,勉强算是虚拟经济。与传统范畴的虚拟经济性质不同,其区别主要在于传销的主体行为不具备生产、增值、流通等经济行为的特征,其本体只是一个再分配过程,更直接的的说就是诈骗,分钱,用一个欺骗性的模式分钱,并且不停用各种语言骗术掩饰骗局本质(所谓保密即欺骗)。
关于行业拉动内需,有人的地方就有市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任何人群聚集的地方,都会因为这个人群存在,而发展相关基本产业,卖房子租房子,买菜,出租车,各种正常消费等等。消费是基于人的生存基础而存在,至于这个人群本身是做什么,干什么,并不是这些基本消费性因素决定其合理合法。反过来说,一群卖淫女集中居住地可以拉动消费,一群假冒伪劣产品制造基地,一群高污染企业,甚至一群无业游民天天在出租房吹牛、打牌、睡觉也会有这种拉动效应,只是没有人去关注这种人群的消费能力表现,能是一种经济行为吗?能是一种经济模式吗?那么管理这些事物的扫黄打非行为、打假处罚行为、环境治理行为都会是一种调控的管理方式吗?人再多,拉动内需再大,不代表这个人群本身所做的事情是对的,也不能证明是一种经济行为、是合理合法。这些所谓的内需,只是任何人都需要的一种正常的基本生存消费。传销人群所造就的消费,只是边际效益,不是本体本质,以消费、拉动内需作为传销本体的合理合法借口,这是没有社会认知的理解,是缺乏经济常识的表现。假设下,以此作为基本前提,哪大吃大喝大手大脚的消费,才是拉动效应扩大化的基本表现,是不是不应该限制消费,而应该鼓励花钱,相当一部分传销团伙都是限制消费节省开销,甚至大锅饭、吃素,禁止大吃大喝。
关于民间资本富中国相关说法,具体看中央2009年发布的开放民间资本三十六条。最近的温州民间资本高利贷崩盘,这是标准的民间资本行为,以及鄂尔多斯的集资性质民间资本行为,每一个民间资本行为必须依赖融资放贷这样的寻求利润最大化的升值操作,才是正本清源的资本运作本质行为,而不是所谓的拉动内需而自己主体用五级三阶制再分配的分钱行为,分钱只是分配过程,不是增值升值投资过程。消费是附带效益,不是本体升值行为。这一点需要注意主体与附带的区别,就能识别清楚什么是真正的民间资本和行业的资本运作,任何人数众多的群体,都有这种附带效应,附带效应不能决定群体所做事情是合法,如果依此作为合法或者立法的标准前提,那么人口众多的中国,会有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譬如某些城市的红灯区、二奶村之类的社会现象)。
关于百企入桂的说法,企业企业,什么是企业,不需要我们再解释吧,法人啊实体啊办公室啊都是阳光之下的存在,这个常识我想不用解释了吧。另外政策是具有时效性的,这个政策早已经时过境迁,广西已经度过了这个时期。在百度新闻里,搜索百企入桂这四个字,你会看到真实的百企入桂是什么现象,这也只是行业习惯性嫁接的方式,按说一个城市的体系都不止一百个,走转范围打的人,应该知道有多少体系。全广西几百万行业人(行业说法是两百万甚至六百万)如何只有一百个,这也是个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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