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销售官方网站
标题:
广西北海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项目吗
[打印本页]
作者:
自愿连锁老总
时间:
2016-3-15 09:33
标题:
广西北海自愿连锁经营业是传销吗是国家项目吗
一直以来,都想针对连锁销售写点东西,把它完整的介绍一下。然而,这是一项庞大的工程,我只能描述出一部分
一.我们从事任何行业,其实都要考虑这么几个问题:
1.是否挣钱,其中包含了多与少的问题。其实,人,只要勤劳肯干,什么行业都能挣钱,挣得多与少取决于他的能力(这是一个过于宽广的字眼,包括知识,经验,性格,人际关系等等)与人生的机遇。人生路上太多的三岔路口,究竟往左还是往右都只能看见几步,然而,当你决定走某一条路时,有三种可能摆在你面前:
其一是一直走下去,为之付出艰辛的努力,加上自己的天赋,最终获得令人瞩目的成就。这种人只有极少数。
其二是获得一定成就之后或停下休息,或安于享乐,或限于本身能力不能进一步发展。这种人有很大一部分。
其三则是走几步后看不到光明的前景(事实上他们没有为之奋斗终身的决心,而任何事业都需要不断的拼搏才能成功),便退回原处,寻找新的道路,如此往返,终不能成功。这种人为数不少。
2.是否合法。一方面,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为了更有效的驾驭人民;另一方面,又是人们行为的约束和道德底线。法律究不是纯粹的理论,在现实生活中,有这么几个特点是一直存在的:
其一,具有不追溯以往的性质,即既往不咎。任何一部法律,都有这么一句话:本法自*年*月*日施行。也就是说,对于之前已犯事情,不再追究。
其二,法不责众。法律本身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人们的道德底线:一个杀人不犯法的国家,其人民必然不以杀人为耻;一个吐痰犯禁的国家,其人民必然以此为道德底线。因此,我们可以从一个国家的法律宽松程度看出国民的素质。换句话说,当多数人都接受某种事物或观念时,与此相关的法律就失去了效用。
其三,法终从理。*的“人多力量大”与马寅初的“人口控制论”在碰撞初期,当权者无疑具有强大的力量,最终证明“人口需要控制”,颁布了《计划生育法》。因此,在“理”与“法”的斗争中,某些时候“法”大于“理”,但最终会归于“理”。
3.是否长远。一个行业的长远与否取决于是否符合事物的发展的规律。改革开放三十年,有多少传统行业永远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仅能在书籍中一览?当它们消失时无数人为之扼腕;有多少新兴行业斩冒头角,不断涌现?当他们出现时又无数人为之错愕。一句话: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太快!
二.对于传统行业,我们考虑这些问题时无意识的略去了后两项,当行业遭遇寒冬时还不明所以。工人下岗,农民失业,大学生不包分配,在建国时都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到现在仍然许多人不能接受这些现实,然而这些却不会因为不能接受而不出现。在加入WTO与世界经济接轨的今天,在社会发展一日千里的今天,在信息飞速爆炸的今天,在压力与日俱增的今天,还有什么不能发生呢?
三.对于新兴行业,我们考虑问题时着重考虑的是后两项。
是否挣钱?了解过连锁销售的人都知道它的模式:3800元一份产品,推荐三位朋友购买一份产品,利用倍增原理,成功出局后可得到380万;为了能更快的获得成功和更多的财富,允许最多购买21份,但不强迫。从倍增的角度看,肯定可以得到;然而实际操作起来,有人被超越,有人中途放弃,因此380万是一个理论的数字,并不是人人都得到的。
是否合法?胆子大的人考虑的较少:别人敢做我就敢。这种简单的想法很直接,但是很有效。太多的机会错失在我们苦苦衡量得失之间。事实上,真正的连锁销售没有强买强卖(商业中的最高原则为买卖自由),没有限制人生自由与绑架;因此,合法与否的问题最终归于行业是否长远的角度上:如果行业长远,作为一个合理的存在,最终会合法,如果行业没有前景,只是一个短期暴利的事物,必然被严厉打击取缔。
是否长远?二次工业革命前,物质商品的生产不能有效的满足需求(事实上,我国的这个时期延续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或限于条件不能生产,或不能大规模生产满足不了需求,或生产过于集中到某些低技术含量的手工作坊造成过剩;二次工业革命后,科学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各种新技术,新发明层出不穷,并被迅速应用于工业生产,物质商品的生产能力大大提高,各行各业的生产过剩问题开始出现(应该说,改革开放三十年,我们的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在这个阶段,供低于求;同时,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开始追求奢侈品消费和精神生活,预示着物质商品供大于求的局面即将形成),如何有效控制生产,降低浪费,成为一个新的问题。到第三次工业革命时,消费对生产的重大影响促成了面向消费者的营销理念,许多企业改变了提升产品竞争能力就能获得市场的观念,同时,与信息技术的爆炸式进步想结合,企业能对自己的产品作出有效的跟踪记录,戴尔便是直接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的鼻祖;另外,专业利用团队力量销售产品的组织也出现,安利在美国获得巨大的成功,在初期,也因倍增受到质疑。
现在两广的连锁销售也是如此,现在云南,贵州也开始运行,令人质疑的仍然是它的倍增模式。
实际上,连锁销售的本质是一种销售产品的模式,最终必然回归到销售的路上。它融合了零仓储式销售,直销,消费转化为资本等特点。在运行初期,它具有超过销售模式蕴涵的能量,如拉动内需(2005年12月,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突破14万亿元),刺激消费,拉进贫富差距,增加国家中产阶级数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解决企业产销瓶颈化问题,解决国家20%无业人群的就业问题,增加国家税收等等。
当然,国家解决这些问题确实不是靠一个连锁销售就可以了的,毕竟,这只是经济中销售部分的一枝新芽,因此很多人认为这是无稽之谈,然而,它的的确确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这就够了。
作者:
自愿连锁老总
时间:
2016-3-15 09:34
国家支持各种形式的创业,支持经济形态的多样化,这行业是能达到国家和民族发展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任何模式本没有对与错,可以说,模式是非常好,问题就在于运行过程中的人和环境。 国企也有倒闭的,何况这个只有口口相述没有任何文件可查的行业。一切都在于你自己自愿,自负盈亏。国家不出一分钱。
欢迎光临 连锁销售官方网站 (http://zylsxs.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