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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自愿连锁经营业适合你吗? [打印本页]

作者: 波波    时间: 2016-9-12 16:15
标题: 自愿连锁经营业适合你吗?
你好,自愿连锁经营业第一法律上,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对异地规范的基础上都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约束。如美国《反金字塔法》,欧盟的《禁止滚雪球销售法》。韩国的《直销法》,日本《无限连锁防止法》。台湾和香港的《多层次推销管理办法》。新加坡的《无店铺异地经营法》等等,而在我国现行的数十部法律中没有关于异地的法律。换句话说,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异地是合法的,那么在中国呢?我有个朋友说过这样一句话,世上的人5%是好人,5%是坏人,还有90%就是不好不坏的人,同样世上有很多事物是合法的,很多事物是违法的,同样也有很多事物是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那么这些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事情能做吗?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凡是不与国家的法律和利益相冲突的,他就不违法。从我国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来说,只要不违背这三个原则就是合法的。
1. 该不禁止法律所不禁止的就有我们活动和发展的空间,异地与中国的宪法和民法通则的各项法律都没有相抵触的地方。
2. 不溯及即往,昨天所完成的事,不受今天成立的新法律的制裁
3. 法不责从大家都犯罪,那就不叫犯罪从立法的角度上看:成立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冶阶级的统治,如果是一个对国家人民有利的行业就能取缔,只会对其进行逐步规范,进行完善。在此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国从事异地的条件,三年以上营销经验,7万美元起步资金,大学本科以上文凭。显然这是经过一百多年的考验规范,完善,同样在新加坡也有相近的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又有多少人能够满足呢?
现在我国的条件是;
1、年满22周岁至不超过50周岁的合法公民。
23800元的初投资资金。
3、必须有一名引荐人。
4、签订产品申购单。相比之下我国的条件十分底的。
但是朋友们不要高兴得太早。朋友们可以想一想为什么没有人引荐你呢?到了立法的时候或许不需要引荐人。但其他条件你符合吗?我所了解到的几个条件(抛开初投资不说)1、25岁以下。2、大学本科文凭。3、有广泛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阅历。4、53%的税收。5、懂得电脑和微软知识,所以在这些条件没设立之前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希望是一个机会,那么对于你到底是否是机会呢?还要看我国异地和其他立法国家异地的第二个不同点。第二、在美国有产品可以实在的看到,由于这里需要更多深入剖析,由单独把它列为下条:
异地资本运作 连锁经营
1 投资大,3800一份,做21份要投资近7万,找三个人,累积600份上总,出局赚380万到980万。大概两年才上总,5年左右时间才能最终出局
2 需要辞职,丢工作,去外地苦苦的蹲守,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来开支生活和房租以及被叫来的亲戚朋友的来回路费啊,吃住等问题,加上长时间后的亲人不理解精神压力非常非常大
3 需要用谎言邀约关系好的亲朋好友去考察,搞不好关系就僵了,还有很多人是借的高吸贷款来做,压力极大,如果做失败,后果不堪设想
4 进去渠道单一,只能邀约亲朋好友,感情是多年培养起来的,合作的愉快当然最好,反之可能会因次跟所有亲友断了来往。  
做异地异地,有很多因素阻碍我们的成功,首先投资太大,好多人一下子弄上好几万做不起来会产生怨恨,搞的亲戚朋友间的关系也僵了。其次就是必须去异地做,弄的好多人工作也丢了。再者,做异地一般需要通过谎言相约把人带到那里,来回路费吃住花销也不小。所以,几个月下来搞的我们精疲力尽,放弃了吧,就赔了几万,很不甘心,坚持做吧,每天这样耗着,度日如年。   
 于是很多人开始恨这个行业,说这个行业不好,事实上是这样吗?如果发展的好的话,我想,那些赚了上百万的人,肯定就说这个行业的好了,所以关键还是我们没有做好。 再好的行业也要适合自己,异地异地行业好,不一定适合你我,尤其是没钱没人脉的年轻人,让我们辞职丢工作去异地做异地,无异于让我们建立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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