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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2008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中国民间资本现象的十六字方针:“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低调宣传、严格管理”
2.国务院2010年5月13日发文,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石油等领域,可以进入法律未禁止领域。这是“公36条”出台5年后,民间资本获得的最大政策红包。
民资准入领域放宽
2010年3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该“新36条”即鼓励措施细则。
与旧版“非公36条”相比,昨日出台的“新36条”第一次明确地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写入了文件。同时还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还有市政公用事业以及石油、电信、航空、核电、铁路等垄断行业。
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认为,从大背景来看,中国到了必须改革的时间点,其中扩大民间资本的投资是重要一环。调控房地产是“戒毒品”,但地方政府要找到持续不断的税源,中国经济也要找到新的增长点,这就要求对房地产调控的同时,必须扶植民营企业。现在调控政策并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所以要立即结束国进民退的趋势,大力发展民营企业,鼓励社会创新。
专家称民资要“堵”更要“疏”
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复苏主要靠政府主导的投资来拉动。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各方面的民间投资一直起不来,那势必造成过度依靠房地产的经济模式,并催生全民炒房和房地产泡沫隐忧。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表示,“新36条”无疑对拓宽民间投资渠道有积极意义,在房地产调控的当下,充分调动民间投资的力量来代替对地产开发投资的过度依赖。
赵晓昨日也表示,此前民间资本没有更多的投资领域,投向楼市就不可避免,调控政策对于民间资本不仅要“堵”,更要进行疏导,民间资本进入更多领域。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志也表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更多领域也是“疏导”的政策,否则民间资本就只能去炒大蒜、进房市投股市,有“堵”也就必须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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