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这个问题困扰着很多有意加盟的伙伴,因为传销在中国老百姓的眼中被视为洪水猛兽,并且已经被国家禁止。所以大家对同人际网络与奖金分配方式相似的直销也以一种抵触的心理。其实严格说传销并不是一个坏东西,就营销方式而言,它甚至比直销更加先进,因其甚至连店铺与广告都省略了,所以连中央下发的有关文件当中都称传销为超前事物。在这里我们并不是在说传销多么的好,一个事物的好坏是从它所产生的效益及对人的生活环境、思想观念的改变带给人类的利弊程度来衡量的。传销在中国的时候,大多数人不是在做而是在炒,硬是把一个新生事物给做坏了。所以说,与其说传销不适合中国的国情、民情,还不如说中国的人口素质达不到。这就好比是西餐的牛排,外国人吃得又高又壮,而我们中国人一口咬下去,生的满口血,吐出来却说这样半生半熟的吃出什么东西。其实能说这牛排不好吗?只能说不适合中国人的胃口。
但话说回来,不管是落后的还是超前的,都不适应当前中国的发展,所以政府禁止传销也是理所应当的。而且就事物发展的潮流来说,过早引进传销,也确实不合实际。纵观国际商业的发展,直销已有一百四十多年的历史,而传销仅仅有50年的历史。也就是说先有了传统的私营经济,再有了直销业,在直销业的基础上,才开始发展传销业。这种发展规律已经形成了潮流。而中国却跳过了直销去做传销,违背了事物发展的规律。先封建社会再资本主义社会,而中国人却往往急于求成,跳过了资本主义社会,直接从封建社会走到社会主义社会,没几年又搞大跃进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其结果呢,在毛主席逝世不过两年。重新改革开放,私有制回到我们身边,私营经济、一国两制的成功,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所以说取缔传销就像改革开放—样,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那么直销与传销究竟有哪些区别呢?前面已经提到了,传销与直销的相同之处,都有人际网络与奖金分配制度相似,但除去这两点,其它方面都不一样。
首先是政府的态度不同。传销1990年11月14日进人中国那天开始,中国政府就一天也没有支持过。最初只是采取一种静观其变,任其发展,好则取之、坏则取缔的态度,到最后还是不留情面的全面禁止。对于直销业却是大力提倡加以扶持。细心的朋友可以发现全国的直销业,悄然兴起,甚至连广州日报都在加盟直销的道路。而且区别它们也应先从政府态度来分析,中国政府98年4月21日取缔的传销,5月12日再次引进网络直销,同年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批了很多家直销公司,如果直销就是传销的话,国家会不会花了这么多的人力、物力、财力,运用了这么多的职能部门取缔了传销却在几天之后又审批提倡跟传销一样的东西?显然是不会的。
其次是本质上的区别,传销的定义是以几何倍增的为理伦基础,以人际传播为基本形式的商业。就其定义而言,传销是一种无广告无店铺的商业行为。而直销的意义,是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连锁店铺销售的同时,还通过广大的推销员加以推广,或由推销员带领消费者到连锁店中认购一定数量的产品并从中获得提成。不但有店铺,并且比一般店铺还要高出一个档次。连锁专卖店于直销业的广告是有目共堵的,不用多说。所以两个事物是存在了本质区别的。
|